音质评价误会

作者:admin  来源:本站  发表时间:2011-4-13 9:47:31  点击:4826
  作为音响爱好者和爱乐者,绝大多数人都有丰富的想像力,这才使他们能借助音响器材安坐家中欣赏大师演绎世界名曲,其乐融融。但也常使他们在媒介的导引下,一掷千金。既然“发烧友”不是专家,甚至玩了十数年而对音乐的重放还是一窍不通,老是换器材,总找不到目标似的,就难怪很多厂家生产出那么些不济事的东西,还有人说好,再加现代广告手段一些似是而非的说道,也就有人上钩了。   在音响这个领域,事实上存在着种种误会和困惑,究其原因还是“发烧友”对电声技术基础理论的欠缺。在音质评价中也有着不少误会,如在声音中缺少了些中频,反有人说是“柔和”;声音中缺少了低频,也就是低频不足或相位滞后,有人说是“速度快”;把太多而缺少分析力的低音说成有“音乐味”;没有泛音或泛音过少说成“干净”、“分析力高”、“定位好”;把低频量少或高频强化,误以为“分析力高”等等,殊不知那种频率响应和相位不正确的声音恰恰就是没有了音乐味,岂不是一种莫大的讽刺。   一个极为典型的误会是认为高分析力和柔和度不能共存,究其实质是前述将高频突出误以为是分析力高之故。须知分析力是对整个声频范围而言,不论高、中、低频均在其内,可见分析力越好,音乐的细节越多,只会使柔和度提高。那种由于高频的强化而使音乐细节比较显现的假分析力, 声音比较粗糙,容易使聆听者疲劳,当然不会有好的柔和度了。   当然以主观听音感受凭空乱造形容词,置音质评价规范用语于不顾,更增加了此道中的混乱。可见,音响“发烧”不能忽视相关知识的汲取,以免听到风就是雨,既贻笑大方,又误人子弟。   为了作出正确的音质评价结果,必须排除个人对器材品牌、声誉和价格的偏见,要以客观的立场进行聆听。比较评价器材时一定要在相同音量下进行,误差不能超出0.2dB,音量的差异将导致错误的结论,因为较大的音量会使人感到有较多的低音和高音,比较明亮,更富有细节,动态较大。AB比较一定要掌握先听A,再听B,重复听A的顺序,这样可以纠正在比较时产生的第一印象误差。